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依据上级有关规定,经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,严格评审认定出以下特别困难、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(名单附后)。公示期间为3天(2025年9月20日-- 2025年9月22日)。公示期内,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,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具体真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
受理地点:镜湖楼2208 监督电话:023-49685276
44118太阳成tyc城集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2025年9月20日
44118太阳成tyc城集团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的公示.pdf